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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助力应届毕业生就业~
10月30日下午,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培训会议,加强指导和推进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本市区域内各技工院校、中职学校等40所院校业务负责同志参加。
截至目前,我市已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069.6万元,受惠学生达到5746人次,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到位为困难毕业生提振了信心,更好地促进其就业创业。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784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20〕11号)等文件精神,求职创业补贴在对象范围、补贴标准、补贴时限等方面均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1.补贴对象范围扩大:本市2021届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
(二)残疾人;
(三)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补贴标准提高:补贴标准从每人2000元提高到每人3000元;
3.补贴时限有变化:补贴时限为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内。
为抓紧落实2021届困难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市人社局协调市教育局,及时通知各学校参加会议,并以会代培,向与会同志宣讲求职创业补贴操作办法,详细介绍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对学校代表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会议要求,要将落实求职创业补贴作为服务困难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一件实事抓紧抓实抓到位。各学校要学习掌握政策、宣传政策,让困难学生应享尽知,主动做好申报工作,同时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学生申报、初审、公示、上报等各项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加紧审核审批,确保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