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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不诚信诉讼行为说bye bye,和诚信社会说hi hi
诚信诉讼是民事诉讼参与人
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但有的当事人想法很“天真”,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用尽“小聪明”,
自以为能瞒天过海,
殊不知,
不诚信诉讼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壹
法官在庭审中告知小陈,应妥善保管债权凭证原件至债务结清之日,并就鉴定事宜通知小陈、小董择日到庭。
二次开庭当天,小陈以记错时间为由未到庭。后经法院多次通知,小陈到庭后称,他因为太气愤将小董微信拉入黑名单,删除了微信聊天记录。
在案件尚未审结且小董已提出鉴定申请的情况下,小陈毁灭证据原件,存在主观恶意,客观上导致鉴定无法进行,造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法律后果,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下称思明法院)决定:对小陈罚款3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
贰
在法庭的释明下,小翁确认了小杨陈述的上述事实,向法庭出示了另一份借条。
小翁就同一笔款项与小杨签订两份借款金额不同的借条,且按金额较高的借条制造借款本金流水,并以取现再存入自己账户的方式当天收回部分款项,回款比例较高。思明法院认为,小翁的行为可能涉嫌经济犯罪,驳回小翁的起诉,并将在案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同时,小翁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诉讼过程中未如实陈述,浪费司法资源,决定:对小翁罚款3万元。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第二款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叁
庭审中,小郭却说从未收到小李的还款,同时否认与小李之间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庭审后,小李向法庭提交了向小郭转账100万元的银行流水,老郭与小郭到庭后,仍表示记不清楚。
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负有如实陈述的义务。小郭作为证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签署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思明法院在查实后,依法决定:对小郭罚款2万元。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
(二)证人签署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
法官说法
良好的司法诉讼生态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不当行使诉权乃至滥用诉权等不诚信诉讼行为,不但挑战社会诚信底线,更破坏了正常的诉讼秩序,侵蚀公平正义,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司法体验和对公平正义的合法期待。人民法院将继续下大力气规制不诚信诉讼等违法失范行为,严惩虚假诉讼,推动营造诚信阳光的良好诉讼生态,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原标题:《跟不诚信诉讼行为说bye bye,和诚信社会说hi 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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