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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到柳州这家银行提前还款,却要交2倍违约金!小心这个坑
以下文章来源于柳报维权哥 ,作者权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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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借款买房,如提前还款,银行一般都要收客户的违约金,并且怎么收在借款合同上也早都会约定。不过,4日,市民谢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她在农业银行柳州立新支行提前还款时,却被银行多收超出借款合同约定一倍的违约金,这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暗访视频
农业银行柳州立新支行
第一次提前还款被银行多收一倍的违约金
谢女士说,2017年她买房的时候,在农业银行柳州立新支行借款46万元,借款期限为300个月,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在正常还了两年多借款后,因手上有了余钱,她就打算提前还一笔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需要提前一个月到银行申请,去年六七月份,她就到立新支行申请提前还款。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需要交违约金。由于当时没有带借款合同,银行接待人员吕先生称签一份《提前还款补充协议》也可办理,于是双方就签了一份《提前还款补充协议》,并办理了提前还款申请。去年9月1日,谢女士到银行办理了提前还款,共还款26万元,被收取了2600元的违约金。
提前还款补充协议
第一次提前还款被收取违约金
“如果不是有人提醒,我不看合同,根本不知道被多收了。”谢女士说,被收取还款额度1%的违约金,当时她还以为是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就没太在意,直到同事得知并惊讶地说道:“怎么被收这么多!”她这才赶紧找出借款合同与补充协议进行比对,发现借款合同上,对于提前还款的约定是收取还款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可补充协议上的约定是还款额度的1%,比借款合同约定的足足多出了一倍。谢女士怀疑,银行当时让她签补充协议,就是为了多收她的违约金。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对提前还款的约定
第二次提前还款银行审批不收违约金
今年1月19日,当她再次到银行申请提前还款时,接待她的还是吕先生,她就跟吕先生说,上次多收了她的违约金,并拿出借款合同给吕先生看。吕先生看了借款合同,说当时是多收了,并说这次办理提前还款,可以帮她申请不收这次的违约金。
第二次提前还款免交违约金
2月22日,谢女士到银行提前还款17多万元,银行这次确实不收她的违约金,并且还计划给她退400多元(第一次多收用于抵第二次后剩余的),但她没同意,她觉得银行第一次是多收1300元,第二次是不收,两者不能相抵,并且银行要为自身过错负责,因此要退1300元才合理。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当她向银行进行一番投诉后,6月2日,农业银行柳州立新支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待她时称,要以双方后来签订的《提前还款补充协议》为准,并要求她补交第二次的违约金。
“银行这番操作,也太随意了。”谢女士说,第二次不收手续费(违约金),是银行层层审批、签字确认了的,也说明银行之前自知理亏,才答应不收违约金的,如今却不认账了,实在是难以接受。
农业银行柳州立新支行:第二次不收违约金是搞错了
谢女士提供交易时间为2020年9月1日的业务凭证显示,提前还款本金260000元,收取的违约金为2600元,说明是按照1%来收取违约金。交易时间为今年2月22日的业务凭证则显示,提前还款本金172011.36元,违约金为0元,说明这次未收违约金。
4日上午,记者与谢女士一同找到农业银行柳州立新支行。面对询问,当时负责帮谢女士办理的工作人员吕先生称,第一次按照补充协议约定1%,收违约金是正常的,而第二次不收,是他们搞错了,现在需要谢女士补交。
银行负责接待投诉的一名工作人员杨先生称,借款合同在前,补充协议在后,因此要按照补充协议来执行,并称谢女士当时已在补充协议上签字,说明谢女士对补充协议的约定是没有异议。
“如果跟我说,签了补充协议,就要多支付一倍的违约金,我不可能签字。”谢女士说,当时吕先生并没有告诉她,补充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要比借款合同约定的要多出一倍,她以为两者是一样的,不然不可能签字,“如果知道要多收,哪怕是跑回去,我都要拿合同来。”
随后,记者找到农业银行柳州立新支行一位自称姓熊的副行长,其称要按照双方后来签的补充协议来执行。如谢女士不认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律师:如能证明银行存在故意隐瞒或者误导等行为可撤销补充协议
在借款合同上,记者看到,借款合同第三十条对提前还款进行了约定,即借款双方对提前还款的特别约定确实为“按提前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而落款时间显示为2020年6月20日的《提前还款补充协议》则显示,提前还款需按照提前归还金额的1%来支付补偿金。
那么谢女士,是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是补充协议的约定来支付违约金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
黄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借款合同中,虽然约定了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违约,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的时候完全可以变更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只要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变更的情形,也不存在效力待定的情形,即是合法有效的。
另外,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是,如果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显示公平等情形,是可以申请撤销或变更的。
如谢女士有证据表明,在与银行签订补充协议时,银行存在故意隐瞒或者误导等行为,那么谢女士可申请撤销该补充协议。
来源:柳报维权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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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民到柳州这家银行提前还款,却要交2倍违约金!小心这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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