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如何查证股东抽逃出资线索?
大家好,上期视频我们分享了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及责任承担,公司的债权人一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股东抽逃出资的线索或者是证据?今天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虽然我国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对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规定在达到合理怀疑时,是用举证责任转移到股东的规定,但是在司法的实务中一般法院还是要求债权人提供比较充足的证据,理论和实务还是有相当距离的。因此如何取得股东抽逃出资的初步证据达到法律要求的合理怀疑,进而让法官去采信,对债权人维护自己的权利至关重要。我们通过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查找相关的案例,以下几种方式您可以尝试,或许对您有所帮助。
·一、通过查询公司的工商档案来发现股东抽逃出资的线索,债权人可以直接委托律师查询相关联公司的工商档案,获取公司的验资报告、银行的账户、股东会的决议、股东出资信息等寻找股东抽逃出资的线索。
这里尽可能要调取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的全部工商档案。通过公司的工商档案主要是获知股东出资的形式及内容的基本路径。但是通过这种方式一般难以发现抽逃出资的具体证据,但它至关重要。
·二、通过申请法院调取公司银行流水的方式进行申请法院调取银行流水。是目前债权人获得股东抽逃出资初步证据的最主要的方式,但是作为债权人来说一般是很难获取的。
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在诉讼中或者是在执行中申请法院调取,或者是由法院向律师开具调查令。调取股东出资前后一定期限的公司银行流水,若通过银行流水发现股东向公司注资后不久,公司便将出资款转出给股东或者是股东的关联方。法院此时就极有可能推定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合理怀疑。
如果通过查看公司的银行流水,发现股东不仅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还存在与公司的财产混同的情形时,则此时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而非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的补充赔偿责任。
·三、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法院委托审计机构调查股东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那么申请执行人如果他认为股东有抽逃出资的情形,那么是可以申请法院委托审计机构对该公司进行审计的。
审计的推进可能需要申请人垫付相关的费用,但这在关键的时刻有可能还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从公司的财务报表等相关信息中查询到有用的信息。
·第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的权威网站查找有无相关该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或者是股东和公司之间纠纷的诉讼情况,以此有可能获取相关股东没有足额出资、抽逃出资、关联交易等事实情形。
·第五,要密切关注公司的资金流向股东抽逃出资,除直接将出资抽回外,还包括之前讲的制作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虚构债权债务,利用关联交易等将其出资转出。
这几种方式都是比较隐蔽的方式,债权人可以通过密切关注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而发现股东抽逃出资的可疑线索。
·第六点,当该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的债务时,达到破产清算的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及时的提出执行转破产的程序。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发现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或者通过管理人追收股东通过各种形式抽逃的出资,即使抽逃的股东属于名义股东,或者是已经将股权转让都在所不论。
除外如果您还有可能还是可以尝试通过公司的财务人员高管或者其他获取股东抽逃出资的线索。
如果您还有相关的具体法律问题需要更进一步的与我们沟通,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