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阻隔了“面对面”
却阻碍不了“键对键”
更阻挡不住辽宁法院人
践行司法为民的智慧与情怀
疫情防控期间
法官通过线上办理案件
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诉讼
及时满足百姓司法需求
也有效守护了
人民群众健康和城市安全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3月24日,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法官闫晓彦和书记员王雪姣分别在各自家中开始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工作。被告于2021年5月在原告公司购买了电缆材料,货款拖欠至今未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但开庭日期恰逢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居家办公。
线上庭审成为首选。为了顺利实现预期目的,办案法官及书记员做了大量庭前准备:提前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原被告双方同意线上庭审,是否具备参与线上庭审的软硬件支持。在得到回应后,她们通过发送线上庭审教程、微信视频对话等多种方式,帮助当事人熟悉线上庭审流程,终于实现了证据材料的“隔空共享”,通过原被告均充分举证质证,清晰抓住案件焦点,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大连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4月1日,大连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线上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15分钟即促成双方和解。据悉,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1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速度和温度。
为了确保线上庭审能够正常进行,承办法官积极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指导当事人下载“云晤”APP软件,预约开庭并按期审理;开庭前,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庭审中,为双方梳理争议焦点,逐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束后,法庭立即出具了调解书,经当事人同意进行了电子送达,案件办理不仅没有受到疫情影响,更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3月24日下午3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原告某物资公司诉被告某股份公司锦州分公司、被告徐某、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实现法官、原告及被告三方参与诉讼全程“无接触”。
通过前期沟通,主审法官戚媛媛已充分告知当事人网上开庭的便利以及相关程序要求,在征得原告、被告双方同意后,此案件由原来的线下开庭转为互联网线上庭审。
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条不紊进行,书记员同步记录、音频视频同步存档,整个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庭审结束后,原告、被告通过“笔录在线确认”功能查看庭审笔录并进行了电子签名确认。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
“原告公司代理人,你能听清我说话吗?因阜新突发疫情,我们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庭审……”近日,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通过线上系统与远在沈阳的原告律师对话,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基础上,为了最大限度不影响审判工作正常开展,新邱区法院紧急启动“云上法庭”程序,通知同样发生疫情的沈阳地区原告方采用线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在法官的有效指导下,顺利完成了该案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铁岭铁岭县人民法院
“现在开庭!”3月30日,随着铁岭县人民法院腰堡人民法庭的法官敲响法槌,一起涉市场主体的案件如期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现场没有当事人。原来,受疫情影响,均在外省的双方当事人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参与诉讼。
庭审过程中视频图像、声音传送流畅,现场画面清晰。庭审结束后,各方当事人在线查看笔录内容,并进行签字确认。
一位当事人感叹到:“我因为疫情被隔在外地,没想到还能‘网上开庭’,真是解决了我的大难题!”
朝阳建平县人民法院
近日,朝阳建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建平某公司诉被告苏某、王某、陈某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在了解到被告苏某、王某均在上海工作生活,陈某芳在澳大利亚生活的情况后,针对当事人因距离及疫情阻隔而无法出庭的实际困难,承办法官张振东准备进行网上开庭,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调解形式妥善处理。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并对还款计划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当事人确认调解协议无误后,承办法官将已达成的调解笔录上传,借助电子签名技术在线签字确认,一起跨国跨省案件就这样,在疫情期间,通过线上办理顺利解决。
制作丨李 雪
编辑丨王伟宁
审核丨黄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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