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行将倒闭?假的!衡水多个县区发文辟谣
7月12日,谣言便引起衡水市枣强县、故城县、武强县、景县等地衡水银行各地支行集中出现储户取款。
为应对谣言造成的小范围“挤兑”,上述县金融监管机构和衡水银行及时发布公告,公告首先表明谣言造成部分储户恐慌,并引发储户到衡水银行所在地支行提前支取存款。
但经查实,网络传言衡水银行账户被查封、现金不足的言论系谣传,公安部门已经对造谣传谣者采取了行政拘留和训诫措施。
公告还称,衡水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立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中国人民银行存款保险的投保单位,存款人的各项权益均受国家法律保护。衡水银行及其所属各营业网点,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经中国银保监会审批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
《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对同一存款人在同一银行50万元以下的存款本息都会给予全额保护。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保护存款人权益,所以请广大存款人放心,您的存款安全直接受到国家法律和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
公告最后称,衡水银行资金充裕,完全能够保证储户取款需求,保障储户存款安全。请广大储户放心,大家在衡水银行的存款是有安全保障的,存款自愿、取款自由。需要办理相关业务,请有序办理。
除此之外,多外知情人士称。为进一步破除谣言,稳定民心。7月13日上午枣强县委书记和县长亲自来到辖区内衡水银行支行网点进行澄清解释。“衡水银行是政府的银行,永远不会坑害大家,政府会托底的。”
另据现场人士称,7月14日,枣强县政府等政府官员还在衡水银行大营支行处守护。
涉事银行高利息揽储 半年内两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天眼查显示,2020年7月7日,衡水银行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标的为2.26亿元。
此前,本报曾以《再现“萝卜章” 衡水银行败诉兜底2.2亿》详细报道了案件经过。2013年5月30日,2013年5月30日,长春农商行与衡水银行站前支行签订了一份《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远期转让协议》,其内容为长春农商行同意投资一项金额高达2.2亿元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为年化8%,而衡水银行站前支行对该项目兜底。
据悉,该资管计划中,长春农商行是委托人,联讯证券是管理人,兴业银行是托管人,而衡水银行则为委托人的资金进行兜底。这笔资管计划委托的期限为2.5年,从合同的签订期起至2015年12月1日止。
协议中明确表示,一旦长春农商行没有收到分期的投资回报或者认定标的受益权对应的融资方、担保人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恶化时,都可以向衡水银行站前支行转让资管计划受益权,而衡水银行无条件受让该计划。
但衡水银行方面称,章和资料都是假的,衡水银行不该承担责任。
而最终法院仍判决衡水银行承担2.2亿元及利息的损失。
“景县的杨某云的臆造便是起因于衡水银行被列为被执行人。”知情人士透露称。
天眼查显示,在今年4月24日,衡水银行因一起合同纠纷而被山东省高院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4亿元。
仅半年时间衡水银行两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不少于5.6亿元。这对于衡水银行来说并不是个小数。
公开数据显示,衡水银行近四年的营收情况如下:2016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4亿元、7.75亿元、13.95亿元、20.65亿元;同期净利润为2.34亿元、1.77亿元、负4.89亿元和1.08亿元。
工商资料显示,衡水银行大股东为东旭集团。
财报显示,东旭集团2019年营收344亿,亏损329亿;2019年度东旭集团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9.69亿元,而其期初余额为561.84亿元。换而言之,再019年东旭集团的账面货币资金已减少近500亿元;而本年度东旭集团的其他应收账款却从期初的101.53亿元增至659.45亿元,短短一年时间增加了557.9亿元的其他应收账款。
不仅如此,小编获悉,衡水银行长期高利息揽存,就在今年3月底之前,衡水银行1年期存款利率4.15%(不限金额);两年期存款利率4.25%(不限金额);三年期存款利率4.5%(不限金额);四年期存款利率4.75(不限金额)。不仅如此存款还有抽奖活动。
7月14日当天,衡水银行某支行的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3%。尽管其营业厅内的显示屏一年期存款利率为2.17%。“现在搞活动,一年期实际存款利率为3.3%,不是公示的2.17%。”上述网点营业员告称。
业内人士称,“对于衡水银行高利息揽储,不难看出衡水银行确实需要资金。”
多位知情人士告称,衡水银行的存款利息确实一直很高。